查看: 1843|回复: 11

巴蒂可能返回欧洲 阿根廷人积极响应巴塞罗那召唤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18 09:07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04-12-2 21: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浪体育讯 ‘Batigol’可能再次在欧洲响起。


    <>  ‘Batigol’,很可能会在巴萨再现。阿根廷人对巴塞罗那很可能将他作为拉尔森的替补招入球队做出回应,他对巴萨很着迷,并且愿意为巴萨效力。尽管明年二月份他就满36岁了,但在卡塔尔的2个赛季里,18场比赛25个进球证明了他自己仍然是最好的前锋之一。在退役之前,巴蒂斯图塔渴望再一次冒险。</P>
    <>  现在巴萨急需招入前锋,现今球队中,继拉尔森告别本赛季后,久利又在友谊赛中受伤一周,现在巴萨的前锋只有罗纳尔迪尼奥和埃托奥两人了。巴萨已经知道巴蒂斯图塔想回到欧洲赛场,上周已经与巴蒂的经纪人联系了一下,商讨此事的可行性。巴蒂本人非常想回到欧洲,由于他拥有意大利的护照,因此将不会占用非欧的位置,而且可以参加冠军联赛,这些都满足巴萨的需求。并且不需要很多的转会费。</P>
    <>  尽管巴蒂斯图塔现与卡塔尔的阿尔.阿拉比俱乐部合同将在明年夏天到期,但是卡塔尔的俱乐部无法阻止巴蒂转会到巴萨。于巴塞罗那与巴蒂斯图塔双方的积极响应,现在就看巴塞罗那与阿尔.阿拉比俱乐部之间的商讨如何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很可能 ‘Bati-gol’会再次在欧洲响起!</P>

    楼主新帖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18 09:07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 21: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一个不同意,要回也回佛罗伦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2-10 11:50
  • 签到天数: 10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4-12-2 21: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94</P><>巴撒 和 巴蒂  有 什么 关系 啊</P>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7-13 15:5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I

    发表于 2004-12-3 10: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系,都有一个“巴”</P>[em06][em06]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18 09:07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04-12-3 10: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就想“巴”结上我们的巴蒂啊?</P><>也不看看巴蒂身上流淌的是什么颜色的血!</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2-3 13: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回欧洲为什么不回佛罗伦萨</P><>这才是家呀</P><>为什么我们球队不联系一下</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2-4 19: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的消息 强烈要求我自己回FIO~!</P>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20 21:19
  • 签到天数: 208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4-12-6 19: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一天,巴蒂真的去了巴萨而不是回家的话,我们会不会有怨恨呢?我害怕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2-7 08: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萨主帅里杰卡尔德不会和巴蒂签约的,还是有机会回FIO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2-7 10: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天下足球已经辟谣了,没有的事情。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2-7 20: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是谣言,如果是真的估计除了巴萨球迷没有人会开心!</P>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4-14 18:44
  • 签到天数: 120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4-12-10 13: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9494,不管是不是真的,要回来也要回FI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